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以及长沙市物业维修基金查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在股票操作中有一定帮助,同时别忘记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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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1、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无电梯的房子:购房人2%,开发商3%。假设房子的总价是100万元,个人为2万、开发商3万,合计5万元,计入该房子的维修基金帐户,用于今后该房屋及小区公共部位、设施的维修。
3、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依据,一般是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收取的。具体的收费标准是由当地的房管局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的,所以,业主只能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标准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4、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5、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一般为总房款的2-3%,有些地区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钱收取的。
物业维修基金怎么算
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有两种算法按照购房总价来算的:房屋总价的2%;按照建筑面积来算的;每平方米多少元,具体的价格与所在城市有关。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根据购房时的房屋总价来计算:房子维修基金为房屋总价的2%;根据建筑面积来计算:一平方米***元钱,具体价格应根据当地的收费标准来定。
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
按照购房总价来算的:房屋总价的2%。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一般为总房款的2-3%,有些地区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钱收取的。
长沙市买房维修基金和契税什么时候交
1、法律分析:契税和维修基金都需要在交房前缴纳。业主应当在房子交房前,交纳房子修理基金。首期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业主能够直接存入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专户,也能够托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交。
2、契税和维修基金都需要在交房前缴纳。业主应当在房子交房前,交纳房子修理基金。首期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业主能够直接存入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专户,也能够托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交。
3、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一般为合同第15页的日期)后90日内交纳,过期要收日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长沙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1、首期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进行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进行缴纳。
2、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拥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3、法律分析:湖南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电梯房:120元/平米。楼梯房:75元/平米。别墅:200元/平米。
4、法律主观:维修基金的收费是:商品住宅业主或非住宅的业主会先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付的标准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到8%。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还会进行公布,并适时调整。
5、长沙二套房契税按4%的税率征收。即应纳税额=房产的成交价格×4%。长沙二套房的维修基金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即应交费用=房产的成交价格×一定比例。
6、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2%征收,对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米以上)或非住宅契税按4%征收。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商品毛胚房带电梯120元每平米,无电梯75元每平米;商品房精装修有电梯110元每平米,无电梯65元每平米。
物业多少维修费用可以纳入专项资金费用范围?
(二)单项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在三万元以下。一次性表决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且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总额的百分之五。
不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即使费用很低,也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物业承担维修责任的,费用再高也不能使用维修资金。
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需要支付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包括四个方面: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的维修使用方案,须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所涉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